根据《贵阳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调剂工作
调剂要求和程序详见《贵阳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二、资格审查
(一)按《贵阳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考生版)》中要求提交材料,考生须于2021年3月28日下午18点前,将所有材料形成一个Word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准考证号)发送到指定邮箱:gyxyshyz@163.com。按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复试期间考生联系手机号、复试期间紧急联系人及手机号
2.应届考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本科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非应届考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4.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出具就读本科院校/颁发证书的网络教育高校届时可毕业有关证明。
5.《贵阳学院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下载网址:http://yjsy.gyu.cn/zsxx/zsxx.htm招生信息栏“下载中心”下载)。
6.需办理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
7.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
(2)少数民族在职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下载网址同上)。
8.考生还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申请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方式和时间一致。复试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日分批开展复试,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复试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开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面试系统演练时间:2021年3月30—3月31日。考生须参加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开展的复试系统模拟演练,熟练掌握远程面试系统。
考生须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考生须按照《贵阳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考生版)》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相关环境安排,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三)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含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考核
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
2、综合素质考核(含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试验)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流程。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流程如下:
1)自我介绍;
2)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考查专业知识(现代生物技术或环境工程);
3)考查综合素质能力;
4)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60分,面试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2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情况。同等学力考生需采用提交专业小论文方式进行加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予录取。
(五)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须通过我校微信平台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方式见《贵阳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考生版)》。缴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3、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面2位。
4、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将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总成绩÷2)×50%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录取)、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公示
我校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报告于4月10日-4月16日(15天内的体检报告)提交至拟录取培养点(gyxyshyz@163.com),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其他
本办法由贵阳学院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021年3月24日